2016年,來自中國天津的29歲女子在韓國首爾做完整容手術後,因腦部受損成為植物人。事後,其家屬將醫院告上法庭。經歷3年多等待後,案件有了新進展。
 
韓國媒體報導截圖(韓聯社TV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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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韓聯社28日報導,韓國法院近日對上述醫療糾紛案作出判決,認定院方存在過失,需承擔70%的責任,向女當事人及其家屬賠償10.8億韓元(約合人民幣630萬元)。

  2016年1月7日,女事主在首爾某醫院接受雙下顎手術。手術開始後一小時,就在醫生對切開部位進行縫合時,女子突然出現呼吸困難的症狀。

  醫生隨即對女子實施心肺復蘇搶救,但未見好轉。 40多分鐘後,他們撥打急救電話,將女子送往附近醫院。

  不幸的是,第二天,女子被診斷為腦部受損,成為植物人。一個月後,她被送回中國,家屬將院方告上法庭。

  韓聯社說,女當事人接受的雙顎手術,是整容手術的一種,用於矯正顎骨,可以把臉型雕琢成“V”字線條,但風險也很高,發生過多起死亡事故。手術過程需要多次注射麻醉劑丙泊酚。
  女事主的家屬認為,院方未能及時注意到患者的呼吸困難,存在過失;而醫院方面辯稱,女事主患有酒精性心肌病,就在手術前還喝過酒。

  最後,韓國法院作出判決,認定醫院在急救措施方面存在不當,需承擔70%的責任,向女當事人及其家屬賠償10.8億韓元,包含醫療費用、交通費、收入損失以及精神補償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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